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2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氧水装置41/42单元非碱性工艺优化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1023.53万元,拟利用厂区现有土地及厂房,在原41/42单元双氧水装置内进行非碱性工艺优化改造,将原碱性和酸性交替的固定床生产工艺改造为非碱性固定床生产工艺,从而提高工艺过程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涉及的主要装置(设施)包括:双氧水罐区、配制、 41单元双氧水装置A线、42单元双氧水装置B线。生产规模为13*2万吨/年双氧水,产品方案与原双氧水装置41/42单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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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废气: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配制废气、氢化尾气和氧化废气,另外还有储罐呼吸废气、树脂脱附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等。其中工作液配制废气来自于工作液用过氧化氢溶液洗涤过程中,过氧化氢的分解,主要成分是氧气;氢化尾气主要为氢气(夹带微量重芳烃),接入两废炉燃烧后污染物排放量为微量,项目氢化尾气产生及处理与现状生产线基本一致,后续不再展开分析。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废气引至氢火炬燃烧。废水与处理站恶臭废气经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氧化废气经低温水冷凝+膨胀冷冻+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40m高排气筒排放,最终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包括W1配制洗涤废水、W2氧化废水、W3萃取废水、W4蒸发废水、白土床吹扫时的蒸汽冷凝水、催化剂再生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树脂脱附产生的蒸汽冷凝水、设备和地面清洗水、水环泵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氨氮、总氮、二甲苯、总磷、石油类等。项目废水收集经双氧水装置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再进入厂区现有综合废水站处理,最后60%回用于生产,40%纳管进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杭州湾。

(3)固废: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气处理废树脂、氢化废触媒、生产装置过滤器产生的废滤材及滤渣等,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包括废白土、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环评要求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做到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4)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局噪声源。在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杭钱塘工出【2023】26号地块年产30万吨全液化空分装置及电子特气充装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化四路南2023-02-02号地块

杭州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杭州宸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钱塘区整体工业用气的情况,杭州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拟在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化工园区征地39.4亩,新建厂房以及办公楼和配套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6073.25平方米,计划实施杭钱塘工出【2023】26号地块年产30万吨全液化空分装置及电子特气充装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购置国内外先进的工业空分气体设备,主要包括净化系统、压缩系统、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分馏系统、贮存充装系统和特气及混合充装系统1套。主要设备包括压缩机、空分塔、氮气喂气机、循环氮压机和氮气压缩机等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达到年产高纯液氮136145吨、医用及工业氧82490吨、高纯液氩4015吨、园区管道气65700吨,以及氦气、氙气、氖气等电子特气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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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一、废气:①污氮厂区内高空排放。

二、废水:(1)污水管道铺设完毕并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冷凝废水一起纳入污水污水管网,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隔声降噪措施为:①合理布置设备,各类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②运营时厂房窗户均处于关闭状态。③布置在室外的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④企业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四、固废:①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②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③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风险和其他:①全厂设施污染分区防控措施,做好重点区域的防渗处理,②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配置事故应急用物资和设施器材,做好应急预案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QT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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