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4年12月2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主要编制人员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双氧水装置41/42单元非碱性工艺优化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曹昕鑫、赵舒晶

18367148590

2024年12月23日

见附件

2

杭钱塘工出【2023】26号地块年产30万吨全液化空分装置及电子特气充装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化四路南2023-02-02号地块

杭州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杭州宸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策

18768489181

2024年12月23日

见附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QT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3楼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单位或个人需要核实公众参与情况的,请到相应环评单位进行核实。

附件:公示版本--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双氧水装置4142单元非碱性工艺优化改造项目.pdf

公参说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双氧水装置4142单元非碱性工艺优化改造项目.pdf

梅塞尔环评(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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