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41203A008的菲拉泽杭宠物医院(杭州)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注销)事项于2024年12月4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注销)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