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受理编号为20241123A001的浙江大学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4年11月26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法定代表人:杜江峰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2159]
有效期至:2029年1月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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