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1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桥高中(暂名)项目

杭州市西湖区双桥单元内,项目地块东至规划良祥路,南至和尚桥河北侧绿化带,西至山桥街,北至华联街

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库(含150个社会公共停车库)、配套用房、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83250平方米(不含不计容架空层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5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657平方米。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氯化氢、硫酸雾、NOx、非甲烷总烃、酚类、苯、甲苯,经配套通风柜/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1套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NOx、非甲烷总烃,机械排风,由专用排烟竖井引至2.5m近地排放口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2)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2)高空排放;氨、硫化氢、三甲胺、甲硫醇、臭气浓度,定点收集,日产日清。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市城西(蒋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应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泵房、机房等墙面构建隔声墙;在平面布局时考虑布局合理性;②针对风机、水泵等采取减震(安装防震垫)、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③加强学校内的交通管理,限制车速在5km/h以下,禁止鸣笛;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周围加强绿化;机动车进入学校后应进入车库,禁止随处停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鸣笛标记和减速橡皮条,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管理人员应减少夜间车辆的进出次数,特别是晚上22:00后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尽可能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废油脂委托清运公司定期清运利用;废过滤介质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危废贮存间,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要防风、防雨、防晒;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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