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一般工业固废?
工业固废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而其中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即为一般工业固废。
02一般工业固废未正确处理情况下的环境危害有哪些?
一般工业固废未经过正确方式利用处置而直接废弃将会对环境造成损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许多工业废渣含有易溶于水的重金属,通过淋溶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粉状的工业废物容易引起扬尘,污染大气,有的还散发臭气。有的废物甚至淤塞河道,污染水系,影响生物生长,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03一般工业固体应如何正确转移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称产废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台账管理、贮存管理、转移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
其中,为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效施行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活动全链条管理,产废单位应在浙江省固废平台注册相关信息,并在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通过浙江省固废平台统发起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信息和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等信息。
04如何使用浙江省固废平台转移一般工业固废?
1.登录/注册
产废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
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选择“浙江”“填报端”并填写企业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固废信息平台,尚未注册或遗忘密码的用户可通过登录界面下方栏目点击进入后进行相关操作。
2.企业信息完善
进入浙江省固废信息平台界面后,产废单位相关负责人可以通过进入界面左侧企业管理栏目-企业维护进行企业信息的填报和修改。
同时,小编提醒企业要确保在企业管理-运输管理界面填报运输单位相关信息,确保后续转移联单执行过程中信息完整性!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不需要填写计划,但需要完善“处置/收集企业管理”。产废单位应自行核实拟交利用处置单位信息,确保其资质的合规性并签署相关协议。在系统中,企业可通过进入企业管理-处置企业管理与下游单位进行绑定,若下游单位为收集单位则通过进入企业管理-收运体系界面进行绑定。
3.联单运行
产废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后,则可通过浙江省固废平台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当产废单位需要进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时,先通过固废平台联单管理—固废联单界面发起电子联单并填写运输信息及固废信息并提交联单,由运输单位短信核实是否开始运输,并最终由下游单位核实是否接收等。一般固废联单填写错误,产生单位发起的联单在运输企业确认前可自行注销联单,运输企业确认后不可撤销联单,只可让处置单位拒收联单。
具体系统操作说明可阅读原文获取说明材料,同时需注意,若下游单位为省外收集利用处置企业,则需先行通过跨省转移移出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
05一般工业废物转移所需承担的法律条例有哪些?
据了解,目前少数企业未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产废底数不清、利用处置去向不明等问题,没有按规定如实申报、转移固废,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固废的流向和处理情况。在此,小编列出了相关法律条例供学习警示。
壹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贰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
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相关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应当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录电子转移联单。
承运人应当核实固体废物转移联单,没有转移联单的,不得运输。采用联运方式转移固体废物的,前一承运人和后一承运人应当明确运输交接的时间和地点;后一承运人应当核实转移联单确定的移出人信息、前一承运人信息以及固体废物相关信息。
叁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转移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一部分小微企业产废数量少、转移频次不高等实际,《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给出了相应流程办法用于提升小微企业服务:
小微园区产废单位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可由小微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运行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点的,可豁免运行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由收运点在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记录相应批次工业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等信息。
绿友友提醒
广大产废单位
要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依法依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
严格落实电子联单转移制度
树立一般工业固废
规范管理新风气
资料/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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