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4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4年10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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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6亿只塑料制品(瓶盖、叉子、空瓶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围垦街425号

杭州和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之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3515.6万元,通过购置冰水机、空压机、冷干机、干燥机、单镜头视检机、奶酪棒自动包装机、38聪明盖视检机等,并引入乳酸菌模具1套、果汁模具2套、水提把冷半模1套、水提把热流道3套、酸奶杯热流道1套、折叉冷半模1套、折叉热流道1套、无菌提把冷半模和热流道各1套等,配套购买水平输送带、提升输送线、射吹提升输送线、密封性测试仪等国产设备,形成新增年产6亿只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其中瓶盖2.5亿只/年、叉子3亿只/年、空瓶0.5亿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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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限值要求后15m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噪声:在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南侧和西侧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和北侧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活性炭。一般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单位回收;不合格品和边角料交由塑料粒子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经相应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东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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