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0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庆春桃元护理院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鸣街道庆春路26号1~8层

杭州庆春桃元护理院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对一、二层功能进行调整,将原有二层主要功能调整至一层并重新优化布局,二层主要作为病房使用(新增50张床位),其余楼层基本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完成后,总床位数为248张,预计日最大门(急)诊量120人次

/

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水站位于地下一层,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处理,废气经“预留口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处理后引至8F屋顶3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异味经通风橱收集后外排。

2、废水:医疗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冲厕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经“格栅+调节生化+沉淀+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穿越病房的管道缝隙封闭,病房的观察窗,采用密封窗;病房楼内的垃圾井道或污物井道不毗邻病房,到入口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危化品包装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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