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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开发区电力隧道工程(一期二标) |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 | 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 |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开发区电力隧道工程(一期二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已建单舱电力隧道敷设电缆8回(4回110kV+4回220kV),敷设路径长约6.049km。 | 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办法要求等,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本工程线路沿线工井布置于施工场地中央,因此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为最大限度减小本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禁止施工单位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施工阶段运输车辆应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以保障施工场界处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的情况下,以及电缆敷设施工位于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时,在采取优化交通运输路线、禁止鸣笛、低噪声施工及禁止夜间施工等污染控制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2)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3) 本工程电力隧道土建部分前期已建成,本次评价仅涉及电缆敷设基本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 4) 电力隧道土建施工前期已完成,因此本工程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建材废料;生活垃圾、建材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地方管理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材垃圾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和场地外随意堆放,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5) 本工程电力隧道土建部分前期已建成,本次评价仅涉及电缆敷设,本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主要影响为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本工程施工期将采取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清洗、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以抑尘,汽车尾气影响为线性并且是暂时的,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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