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代偿”!杭州上城生态“破坏者”变身“保护者”

“我愿意主动承担守护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的职责,积极向亲友、邻里宣传禁渔、保护运河生态的法律法规,参与保护运河生态环境的义务巡查活动。”1月15日,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以下简称上城分局)、新塘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当事人顾某某完成了第一次运河巡查,迈出了从运河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成为“保护者”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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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上城区新塘干部在视频巡查中发现,有一男子在京杭大运河水域捕鱼,根据此前参加的由上城分局组织的网格员培训学习知识,他判断这是一起违法事件,便立即拨通110报警电话。经过天眼系统视频追踪、人脸比对,上城区公安局环食药大队迅速锁定了住在京杭大运河顾家桥流域附近的嫌疑人顾某某,并发现该男子近期多次实施非法捕鱼,在掌握其活动规律之后,8月11日晚,环食药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实施夜间蹲守抓捕行动,成功将顾某某抓获。

经过调查,顾某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上城区公安局依法移送区检察院。上城区检察院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顾某某的行为确实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失,经研究,上城区立即启动“公检法环”联动机制,将相关线索移送上城分局。

上城分局工作人员多次到顾某某所在社区走访,得知顾某某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条件困难,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上城分局与区检察院经过多次沟通,共同探索“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方式的可行性、实效性,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上城分局的创新举措,让破坏者现身说法,积极发挥宣传员作用,提醒身边的人树立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仅起到了更好的警示作用,还充分考虑到违法者的家庭情况,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新塘社区党委书记周毛富说。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近年来,上城分局积极探索替代性生态修复新路径,2023年联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了杭州市首例“以认购林业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的案件,丰富了杭州地区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上城分局将继续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变为现实。   

来源:中国环境app、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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