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

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杭州钱塘新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该项目选址于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厂房及管理用房等,实施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根据《关于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钱塘经济审[2022]172号),钱塘区资源再生利用中心项目包含易腐垃圾处置中心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其中易腐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再生资源分拣规模为20万吨/年。由于现阶段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方案尚未明确,企业决定暂不实施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相关内容,仅在本项目建设1#厂房作为其预留厂房。若后续计划开展再生资源分拣模块,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履行环保手续。综上,本项目为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处置规模为餐饮垃圾150吨/天、厨余垃圾150吨/天。

该项目已做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气:①恶臭气体、油水分离废气:ⅰ空间臭气:对各个产污区域进行整体密闭、微负压集气,恶臭气体收集后进入低浓度臭气处理系统,经“碱洗+水洗+氧化一体化除臭设备”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ⅱ点源臭气:使用全方位立体密闭罩对重点产污设备及节点进行局部区域隔离、负压集气,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高浓度臭气处理系统,经“碱洗+水洗+生物+氧化一体化除臭设备”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ⅲ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废水预处理设施所有池体均密闭加盖,污泥脱水设单独脱水间,并整体密闭负压集气,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高浓度臭气处理系统,经“碱洗+水洗+生物+氧化一体化除臭设备”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②锅炉燃烧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并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3)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固液分离+中和+沉淀+气浮+HUSB+IC塔+改良Biodopp高效生化+强化脱氮+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送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实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2

离子膜烧碱品质优化及储存技术和配套公用工程节能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十五路9936号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已批24万吨/年烧碱(折100%)生产装置,成品30%烧碱、32%烧碱浓度一般为30.05%~30.35%及32.05%~32.35%,虽达到控制指标,但部分客户对两种烧碱浓度的要求达到30.01%~30.08%和32.01-32.08%。故本项目投资2200万元,对现有碱液品质进行优化,在厂区西侧的原有烧碱成品罐区新增5台烧碱储罐,实现新增烧碱储量为14800m3(含浓度精控系统)。同时增加一套碱液浓度精控系统,优化提升离子膜烧碱的品质。同时本项目对公用工程系统(空压机、冷冻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机组运行效率,降低电耗。本项目新增的储罐仅为液碱提纯配制用,不新增液碱产量(折百)。

/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废气: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2)废水:本项目及现有项目的高纯水制备废水作为冷却用水,均不外排。本项目地面冲洗水及机泵检修废水经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萧政办发〔2014〕221号)中要求的2.5mg/L,最终排入杭州湾。

(3)固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的设备维护。

(5)风险: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性污染。定期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滴、现象发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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