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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6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萧政工出(2022)25号浙江传化益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8万吨有机硅新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 | 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萧山益农板块 | 浙江传化益迅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传化益迅新材料有限公司决定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利用母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生产经验及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开拓和已建立的营销渠道,抓住契机拟在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萧山益农板块建设年产68万吨有机硅新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生产基地。项目已于2022年4月11日经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立项批复(萧开管发[2022]21号),于2022年4月13日取得了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5-330109-04-01-503903),项目总投资562221.06万元,新征用地总面积为210735平方米(约316.102亩),宗地编号为萧政工出[2022]25号,企业已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招拍挂获取了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总建筑面积24764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洗桶车间、区域机柜间、区域动力车间、机修车间、甲/乙/丙/丁类仓库、辅助楼、总变电站、总控室、消防泵房及水池、质检楼、办公楼、中控室、储罐区和三废处理区等构建筑物等设施。 本项目根据“绿色、安全、高效、节能”的发展理念,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部署,配备反应釜、乳化釜、均质机、膜过滤器和自动灌装机等行业先进装备,采用先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研发自主可控智能装备、智能检测、智能操作、智能运营等关键技术与系统,实现纺织化学品自动化控制系统(现场仪表、DCS和GDS等)、批次控制系统、生产执行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物流仓储系统、安全管控系统、业务综合决策分析系统等系统,实现异构系统多智能体的互联互通等应用集成,建成“绿色、安全、高效、节能”的智能工厂,打造高端精细化学品智慧工厂示范基地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均未接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同时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若项目不具备审批条件、违反环保“三同时”以及其个虚假承诺行为的,自愿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直至生态环境部门撤销对该项目的许可。 五、保证所作的陈述真实、合法,是建设单位和项目全体出资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 (1)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清污和雨污分流制,厂内的蒸汽间接加热冷凝水和冷却水进行循环使用(冷却水定期全部更换)。含腈废水、表面活性剂废水、酯化废水、含二甲苯废水、高氨氮废水及纺丝油剂洗桶废水、一般洗桶废水分质预处理后再接入污水综合处理站,污水综合处理站采用综合调节-混凝反应-初沉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一级A/O池-二级A/O池的处理工艺,厂内预处理后部分接管送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40%经中水处理后(石英砂过滤系统)回用于厂区内洗桶车间。类比调查同类企业(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工艺、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出口在线监测数据,本项目用该种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能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接管。 (2)本项目根据不同排放源,设置不同集气方式,部分反应釜和真空泵等放气管配套一级小冰水冷却系统(7℃~12℃)及二级循环水深冷系统(-10~-15℃)。项目针对各类工艺装置的有机废气主要采用冷凝+喷淋预处理+末端RTO焚烧处理,废气在进入RTO焚烧前需按工艺装置废气性质进行必要预处理,其目的是除去酸碱气体和盐类物质以避免设备和管道腐蚀,并减少RTO焚烧负荷,确保达标排放。部分含酸碱物质或水溶性有机废气经单独碱喷淋(酸喷淋)或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含氯乙烯废气经碱喷淋+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单独高空排放;环保建筑涂料钛白粉和碳酸钙等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单独高空排放。本项目建成后整个公司共设14个排气筒。经预测及理论计算,经处理后各有机废气和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生产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要求本项目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库的防风、防雨和防渗等措施,内部建设截水沟和集水坑,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立标志标牌,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其中各危险废物桶装密闭贮存,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做好相应的记录。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厂界昼夜间噪声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水平,不会造成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降级。 (5)经分析,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要求企业从生产、贮运和三废治理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全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同时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厂区环保设备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安全评估,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并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和控制危险的对策。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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