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2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友华普惠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301-322室

杭州友华普惠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友华普惠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用杭州凤凰谷医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方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同意转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301-322室开展业务,租赁面积2092.86 m2。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开设屈光科和视光科,设有医疗床位20张,门诊量约为35人次/天,配备医护和后勤人员45人,年经营天数365天,每日9:00-18:00提供服务。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气:污水站臭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放口与最近敏感点做反向设置。

废水:医疗废水经同层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再经一体化污水设施进行“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通过租赁建筑现有污水管道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建筑现有的卫生设施,经现有管道收集后进入租赁建筑附属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做好设备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灯管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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