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2月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慈和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77号富康大厦A号楼

杭州慈和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杭州慈和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利用现有大厦闲置空间扩建30张床位,项目建成后将拥有床位279张、日均接诊量120人次的规模。扩建后企业租赁面积、诊疗科目均不变.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

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器尾气由排气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35m。

2、医疗废水收集后纳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风机出风管上方安装软接头;废气风管采用PVC材质,控制风管风速;空调外机采用隔声罩。

4、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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