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12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溪湿地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区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本项目为提升改造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改造、闸站改造提升、三基鱼塘清淤和生态修复等,其中闸站改造提升26座,污水管网改造约7726m,新增污水泵站43座,新建污水井35座,三基鱼塘清淤:福堤、绿堤沿线清淤,池塘清淤1.88万m3,生态修复13.89万m2。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表反馈。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西溪湿地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西溪湿地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水文情势影响、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影响。

建设单位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有:(1)施工期淤泥处置余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鱼塘冲淤,基坑废水静置沉淀后上清液排入下游河漾,清淤泥浆水输送时做好密闭措施,保护鱼塘水质。(2)工程余方外运处置,不设置弃渣场。外来入侵物种清除后无害化处理。(3)结合生态修复方案,合理施工,做好生态修复工作。(4)运营期对污水管网定期清淤,加强闸站调度管理,制定湿地公园保护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害湿地资源、生态环境的事件时,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泵站臭气外溢,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深入开展西溪湿地生物多样性研究,保护湿地内陆生、水生生态环境。对运行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

2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

杭州市萧山区、上城区、拱墅区、临平区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上城区、拱墅区、临平区,为新建工程。起点为亚太路站,终点崇贤站,线路全长41.02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30座,其中换乘站15座,平均站间距1.41km。设蜀山南车辆基地和崇贤停车场。车辆基地接轨于蜀山站,出入线长1.33km;停车场接轨于崇贤站,出入线长2.46km。全线新建2座110kV主变电所,分别为铁所前主变和铁崇贤主变,接入既有七堡新(第二)控制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制式,直流供电,双线,速度目标80km/h,车辆采用Ah型车,初期、近期、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443.0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584.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0.56%。总工期为54个月。

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其结果真实、可信。公示期间收到32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8位公众电话提出意见(部分公众同时通过邮件和电话提出意见,含主管部门转来的3处)和11位公众通过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对提出的意见均进行了一一回复。

项目运营过程中将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隧道开挖、车站明挖等工程活动,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地表扰动,易诱发水土流失。施工作业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环境。施工场地污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或回用,施工废水禁止直接外排进入水体,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作业扬尘来自土石方工程、地表开挖和运输过程等。本工程不在水源准保护区内设置车站、施工营地、大临工程等,工程穿越钱塘江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贴沙河杭州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水域区间路段全部为隧道,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位、水质产生明显影响。工程涉及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遗产、临安城遗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浙江农业大学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萧绍海塘(杭州段)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大运河杭州萧山火车西站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文物保护目标,采取各项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列车运行产生振动传播至周边环境;地下车站风亭噪声影响周边环境;工程对沿线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风亭消声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或维持现状水平。

沿线振动敏感点在采取轨道减振措施后均可达标。各车站污水纳管排放,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工程采用电力驱动,代替部分地面汽车交通运输,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下车站排风亭距周边敏感点距离均不小于15米,风亭异味不明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妥善暂存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置;合理安排运输的路线和时间;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加强施工噪声监测和监控等。

振动:禁止夜间进行强振动作业。将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缩小振动干扰的范围。

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可纳入既有排水系统。施工场地设置集水沟、中和沉淀池及隔油池,施工场地污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或回用,禁止直接外排进入水体。盾构隧道过钱塘江区间采用泥水平衡盾构,泥水平衡盾构施工泥浆水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零外排,污泥干化后与工程弃渣一并交由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其他区间采用土压平衡盾构,土压平衡盾构不产生泥浆。

废气: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配备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设施。暂不清理的废渣、物料等堆场要做到全覆盖,作业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的道路要做好自动冲洗和洒水措施。加强对渣土运输车的管理。工程竣工后,对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清扫,减少隧道内部积尘。

固废: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运,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态:项目穿越大运河(杭州段)世界文化遗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遗产、临安城遗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浙江农业大学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萧绍海塘(杭州段)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大运河杭州萧山火车西站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文物保护目标,开工前应制定专项文物保护方案,降低施工强度,切实保护遗产文物安全,保护方案由文物部门核准同意后实施。工程实施完毕后尽快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绿,在车站风亭周边种植灌、草。绿化工作中避免出现生物入侵。

四、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噪声:地下车站环控设备,活塞、排风、新风亭采取消声器措施,排风口不正对敏感点。4座采用地面冷却塔的车站评价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其余地下车站采用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供冷。对崇贤停车场出入段线及咽喉区两侧、蜀山南车辆基地试车线北侧、出入段线南侧设置声屏障或实体围墙,措施后环境噪声达标或维持现状。

振动:加强轮轨的日常维护、保养;对预测超标振动保护目标采取轨道减振措施,确保振动及二次结构噪声达标。加强线路两侧土地规划控制。

废水:各站、段场污水均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未设置排污口,通过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建设不会对沿线饮用水源准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

废气: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建筑,地下车站风亭周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车站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

固废:生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和及时清理。危险废物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生态:车站出入口、风亭进行景观设计,采取绿化、美化等多种措施确保景观协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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