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31211滨江)

一、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3年12月11日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申领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批准时间

有效期至

华润医疗器械(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诚高大厦13楼1309室

王兴凯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5555]

2023年12月11日

2028年12月10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批准时间

有效期至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实训楼4-8层

俞小光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3146]

2023年6月27日

2028年6月26日

杭州德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滨盛路口腔门诊部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2262号

黄玉菱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3285]

2023年12月11日

2028年12月1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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