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1年9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大江东工出【2017】6号工业地块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区块江东三路 | 浙江华媒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华媒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主要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拟投资1000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区块江东三路新建杭大江东工出[2017]6号工业地块项目,于2019年11月27日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审批(文号:杭环钱环评批【2019】36号)。 现企业的项目方案发生变更主要为①项目产品的年产量有变化,其中装订产品的产量增加30%以上,②项目油墨种类发生变化,由原来的部分使用溶剂型油墨变成全部使用低VOC油墨,③项目废气处理措施由原来的沸石浓缩吸附转轮+热力焚烧炉系统处理变成活性炭吸附,④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措施由原来的经处理后纳管变成经处理后回用,与原审批环评不符。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进行重大变动判别确定,项目属于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废气:项目印刷废气(平张、报纸印刷)、包装车间(胶装、覆膜)废气等废气经收集并通过新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印刷废气(商业轮转)经收集并通过烘干机燃烧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建筑物屋顶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送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加强对噪声的防治,做好减振隔音的措施,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4、固废:一般固废经企业收集后出售给物资部门,危险固废经企业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920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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