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大气办〔2021〕1号
各区(县、市)大气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进一步做好大气环境问题发现处置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持续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以优质大气质量迎接亚运会召开,我办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机制(试行)
2.市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机制(试行)
为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进一步做好大气环境问题发现处置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持续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以优质大气质量迎接亚运会召开,现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预警应急、问题督办等工作机制,实现工作闭环。
二、强化日常管理
(一)完善日常问题发现与处置机制
1.完善问题主动发现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主动发现大气环境问题:(1)开展线上巡查,包括:空气自动站监测、扬尘在线监控、高空瞭望、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源管理平台等。(2)行业主管部门日常巡查检查。(3)市大气办现场巡查检查。(4)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发现污染问题。
2.完善问题交办处置机制。对日常发现的问题即时交办、处置和反馈,具体流程如下:(1)即时交办: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2)即时处置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和属地即时响应,原则上应在半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一般问题1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结果,复杂疑难问题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结果。
(3)即时核实销号:交办单位对反馈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销号,对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进行现场督办。
(二)建立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机制
1.每日质量告知。市生态环境局对前一天的国、省控站点和乡镇(街道)自动站的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日报原则上每日上午发布。
2.每周预测预报。市生态环境局对上一周空气质量进行回顾分析,对本周市区空气质量情况进行预报,并提示本周关注重点。周报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发布。
3.每月综合分析。市生态环境局对月度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成效进行评估。
三、强化预警应急
(一)工作流程
强化污染天气的预警提示、即时提醒和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如下:(1)联合会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每日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联合会商。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过程,向市大气办抄告会商预警信息。(2)预警提示:市大气办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编发污染预警提示。(3)响应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和属地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部署落实,动态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市、区两级大气办要结合实际开展现场帮扶指导。(4)加密会商。在污染发生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开展加密会商,并及时向市大气办抄告会商结果。如预测未来空气污染有加重趋势,市大气办要及时编发高值污染预警提示,市级相关部门和属地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落实强化措施。(5)响应结束:市大气办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发布应急响应结束通知。(6)总结评估:市、区两级大气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响应措施。
(二)应对措施
1.轻度污染应对措施。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采取污染应对强化措施,建议措施见附件1。
2.中度污染应对措施。在轻度污染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采取进一步强化措施,建议措施见附件2。
3.重度污染应对措施。出现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各地、各单位按《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四、强化问题督办
(一)督办重点
出现以下情形的,市大气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办:(1)空气质量排名持续靠后。(2)重点任务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3)预警响应不及时、改善效果不明显、工作举措不实。(4)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且处置不到位。(5)线上、线下巡查交办问题处置不力。(6)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和省市领导重点批示等。
(二)督办程序
市大气办督办工作流程如下:(1)提请督办:市大气办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提出督办内容和对象,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市大气办领导审批。(2)组织督办:市大气办根据领导签批意见,组织开展现场督办;现场督办时可视情邀请媒体参加。(3)整改反馈:被督办单位根据现场督办情况,落实好问题整改,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市大气办。(4)跟踪问效:市大气办收到反馈情况后,视情进行跟踪检查。对按要求完成的及时销号归档。对于重要事项,视情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领导或相关部门。
五、强化统筹联动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大气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确保一张网治气、一盘棋指挥。市大气办和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明察暗访。
(二)加强闭环管理
各地要根据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排放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强化措施和项目清单,并报送市大气办备案。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在收到工作任务后,实现“快响应、快布置、快反馈”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结果应用
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行动考核扣分,并纳入对部门、区(县)市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
附表:1.轻度污染建议强化措施
2.中度污染建议强化措施
附表1
轻度污染建议强化措施
序号 | 对象 | 责任主体可采取的措施 | 监管部门要求 |
1 | 工地扬尘(市政、房建、交通、水利、园林绿化、拆房、旧改、道路修缮等工地) | 施工单位应落实“控尘十条”基础上,采取:(1)围挡喷淋全天开启;(2)每半天增加洒水保洁频次2次及以上,施工作业面、施工便道及未硬化道路保持湿润、无浮尘积泥;(3)暂停室外切割、打磨、焊接、搅拌等易起尘作业;(4)暂停拆房作业 | 市区两级建设、交通、林水、园文、规资、城管部门对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2 | 道路扬尘 | 道路保洁单位每半天增加道路洒水频次2次及以上(具体可结合气象和污染情况,灵活调整) |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3 | 城郊裸土 | 责任主体(建设主体、收储单位等)对未覆盖或未绿化的裸土进行覆盖或洒水保湿等抑尘措施 | 市区两级大气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4 | 渣土运输车 | 加强渣土运输车出场自查,确保净车出场、密闭运输 | 市区两级建设、交通、林水、园文、规资、城管部门对责任主体落实净车出场、密闭运输等措施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市区两级城管、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对渣土运输车的道路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5 | 非道路移动机械 | 施工单位加强自查,严禁使用冒黑烟机械作业,优先选择三类排放限值机械,确保达标排放 |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6 | 船舶 | 船舶使用人加强自查,严防冒黑烟现象 | 市区两级交通部门开展船舶、油品的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7 | 露天焚烧 | 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引导和网格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劝阻农村烧散煤、烧炭等行为 | 市区两级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备注:1.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 2.市、区两级大气办视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重点污染区域帮扶指导。 3.局部高值区域视情进一步强化措施。 |
附表2
中度污染建议强化措施
序号 | 对象 | 责任主体可采取的措施 | 监管部门要求 |
1 | 工地扬尘(市政、房建、交通、水利、园林绿化、拆房、旧改、道路修缮等工地) | 施工单位应落实“控尘十条”基础上,采取:(1)围挡喷淋全天开启;(2)每半天增加洒水保洁频次3次及以上,施工作业面、施工便道及未硬化道路保持湿润,无浮尘积泥;(3)暂停室外切割、打磨、焊接、搅拌等易起尘作业;(4)暂停拆房作业 | 市区两级建设、交通、林水、园文、规资、城管部门对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2 | 道路扬尘 | 道路保洁单位每半天增加道路洒水频次3次及以上,增加真空湿扫1次及以上(具体可结合气象和污染情况,灵活调整) |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3 | 裸土和堆场 | 责任主体(建设主体、收储单位等)对未覆盖或未绿化的裸土、堆场进行覆盖或洒水保湿等抑尘措施 | 市区两级大气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4 | 渣土运输车 | 加强渣土运输车出场自查,确保净车出场、密闭运输 | 市区两级建设、交通、林水、园文、规资、城管部门对责任主体落实净车出场、密闭运输等措施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市区两级城管、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对渣土运输车的道路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5 | 柴油货车 | 运输单位和车主加强自查,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或国五、国六车辆上路,确保车辆达标排放 |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公安交警开展对柴油货车的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6 | 非道路移动机械 | 施工单位加强自查,严禁使用冒黑烟机械作业,优先选择三类排放限值机械,确保达标排放 |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7 | 船舶 | 船舶使用人加强自查,严防冒黑烟现象 | 市区两级交通部门开展船舶、油品的现场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8 | 工业企业 | 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自查,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严禁使用冒黑烟机械,优先选择新能源或三类排放限值机械,运输车辆优先选择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线上和线下执法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9 | 露天焚烧 | 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引导和网格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劝阻农村烧散煤、烧炭等行为 | 市区两级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10 | 餐饮 | 餐饮企业、单位内部食堂加强油烟排放自查,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 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部门开展经营性餐饮企业油烟现场巡查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非经营性餐饮油烟的现场巡查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 |
备注:1.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 2.市区两级大气办视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重点污染区域帮扶指导。 3.局部高值区域视情进一步强化措施。 |
附件2
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地铁集团、市钱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运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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