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12月1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拟批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DSA等医用射线装置项目(扩建)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验收项目环评对象为DSA、CT、X光机、胃肠造影机和核磁共振等诊断设备21台。验收规模为滨江院区DR拍片机两台、数字胃肠造影机一台、CT一台、牙片机一台、口腔CT一台、DSA一台、移动C型臂拍片机一台、移动DR拍片机三台,核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台,共12台设备。

落实了各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相关规定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医院按“制度”对各机房和射线装置进行管理、使用和检查。各机房按相关要求建造,已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每年对各机房辐射防护进行监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5085326(55号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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