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之江度假区环保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及有关单位: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推进我市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减排和提高环境质量,推动环境生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市财政局和我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14年杭州市环保补助、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杭财建〔2014〕214号),现将2014年环境保护生态新技术、环保监控新技术、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综合防治环境保护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类别1);

  2. 环保监控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项目、新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类别2);

  3.区域和流域环境生态保护与污染综合整治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类别3);

  4、农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类别4);

  5、其他环保生态污染防治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类别5)。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并实施上述新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是申报对象在我市范围已经实施上述五个类别中的项目或示范工程,并且取得成效。

  3.申报对象没有不良记录或违法行为。

  三、项目申报和补助程序

  (一)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程序包括申请、初选、网上申报、公示、核定等过程。

  2.项目申报由项目应用或承担单位提出,填报《杭州市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项目申请表》和详细申报材料。

  3.申请表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环保局(分局)签署意见并由各地环保局收集后,上报市环保局(科技监测处)。

  4.市环保局在各地上报汇总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开展项目初选工作。

  5、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初选合格后,市环保局组织进行集体复核,复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共同核定。

  (二)项目补助申报材料

  在完成环保生态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后,满足补助条件的单位,可向当地环保局申请杭州市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资金补助,并提供下列材料:

  1.杭州市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附件,需经当地环保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报告。

  (1)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单位法人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注册地址;项目由来、实施时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技术方案;项目总投资和构成,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和技术指标、生态环保效益量化指标、技术新颖先进性,项目的示范和推广价值等。

  (2)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文件复印件或项目合同等。

  (3)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技术鉴定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等证明文件或复印件,专家推荐意见。

  (4)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或项目支出明细清单。包括:项目方案,工程决算(明确资金使用在方案设计、设备材料购置、土建、安装、调试等方面明细清单)。

  (5)项目完成效果情况。主要设计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和实际运行达到的效果,环保监测报告,项目环保验收报告或意见等。

  (6)申请单位有关项目和申报材料等方面的客观、真实性等情况的承诺保证书。

  (7)其它需要说明和提供的资料。

  3.申请单位先上报申请表的电子版(电子邮箱:kjc0571@163.com),再上报推广应用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四份,其中两份报签意见的部门,两份上报杭州环保局。

  4.单个项目补助额达20万元的,需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的审计报告。

  (三)补助程序

  1.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对申请补助的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环保局,在完成所有申报程序后,由市环保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年度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资金补助计划。

  2.市本级的单位接到杭州市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资金补助计划批复文件后,向市环保局提供开户银行、账号及收款收据,由市财政局国库直接拨付至补助单位。

  3.区、县(市)的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单位的补助资金则由市财政局国库拨付至当地财政部门,再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至补助单位。

  请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之江度假区环保局接通知后,组织开展做好本地有关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7月15日前先上报《杭州市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电子版,7月25日前上报完整的申报材料。

  附件:杭州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1日

        附件

  杭州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地点和流域

  

 联系人信息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项目开始时间

  

进度和结束时间

  

项目类别

  

 项目申请理由和必要性(限200字)

  

 项目采用的环保、生态、监控、污染防治技术方案简介(可另附页)

  

主要内容、规模、指标(限200字)

  

  

  

  

  

总投资及其构成、资金筹措使用情况

  

  

  

项目(预期)效益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可研报告或项目设计单位及资质

  

  可研报告或项目批复单位、文号、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部门

  

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签署意见、盖公章)

                                      

 县(市)、区财政部门意见

  

  

  

                                    (签署意见、盖公章)

                                                

  备注

  

  注:1、此表一式五份,其中申报单位、当地环保、地财政部门各一份,上报杭州市环保局两份。2、项目地点和排水流域应分别填清楚。3项目类别根据项目实际,按申报通知中划分的类别填报。4、投资构成:包括总投资的资金来源组成,和厂房、设备、技术等分项投资的构成。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