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两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牵头做好全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全年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3941条;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117件;收到行政复议2件,经沟通,当事人均撤回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诉讼等情况。
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对全国120个城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评价,2018年杭州市PITI(污染源信息公开指数)得分75分(60分以上仅有38个城市)排名全国第9,荣获“十佳城市”称号。
二、2018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内部公开管理制度。
修订内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编制目录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及时修订更新《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并进行公布。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及时开展半年度和年度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单位当前主动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督办,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发布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市环保局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及市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调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全市重点领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在微博、微信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数据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加大“杭州河道水质APP”的推介力度。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对受理的环评报告、行政处罚书在网上全文公开。
及时反馈社会重点关注问题。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敏感环境问题,及时在网上挂牌督办,并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推送、政策解读等渠道以及《民情热线》、公述民评等栏目,做好公开和解释。比如,召开了半年度环境执法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对新注册登记重型柴油车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政策进行解读等。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积极反馈,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全年共公开38件。拓宽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对群众的建议意见通过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予以回应。
(三)推进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改进门户网站。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强项目整合,力求界面友好,方便群众查询。根据要求,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及时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了更新。
强化智慧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在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全年市本级环保微博微信网络共发布微博1400余条、微信588条。完善“杭州空气质量”、“杭州河道水质”APP,拓宽“智慧公开”渠道。
组织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信息公开相关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政务信息培训班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强化工作人员素质。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开效率仍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同步到公开平台不够及时,导致整体上信息数量还不足。
二是门户网站仍需完善,网站栏目及功能需进一步优化,以便群众能更快速有效的查询到需要的信息。
三是各个平台数据尚未有效整合,衔接上依然存在漏洞,“各自为政”、“信息孤岛”等情况依然存在。
四、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是: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部、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尤其是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在机构垂改完成后,及时完善制度建设,整合信息发布平台,确保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及时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
二是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督促各单位加大信息更新力度。按照上级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完成相关平台的迁移建设。
三是领会上级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促进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的公开。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