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6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拱墅慈惠老年护理院新建项目

杭州市 拱墅区石桥街道

产宸数智大厦华西路255号等及2号楼1001-1005室

杭州拱墅慈惠老年护理院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拱墅慈惠老年护理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产宸数智大厦华西路255号等及2号楼1001-1005室。共设床位300张,门诊病人约30人/日,医护人员设置150人。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限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限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同时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若项目不具备审批条件、违反环保"三同时"以及其他虚假承诺行为的,自愿接受环保部门处罚,直至环保部门撤销对该项目的许可。

五、保证所作的陈述真实、合法,是建设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和填写内容是真实、有效的。

主要为辐射环境影响。主要措施为:

⑴ 废气:①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负二层单独房间内,房间面积约250平方米;本项目废气经过“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引至10F屋顶排放,排放高度为45m。活性炭吸附装置设于地下负二层。②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建筑屋顶10F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45m。③推拿艾灸室需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避免烟雾长时间在室内聚集。④检验科有机废气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

⑵ 废水: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格栅+调节生化池+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⑶ 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装隔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2、为降低外环境噪声对医院声环境的影响,要求医院内部各功能区布局合理。3、穿越病房的管道缝隙,必须密封。病房的观察窗,宜采用密封窗。病房楼内的垃圾井道或污物井道不得毗邻病房,倒入口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4、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噪声。5、屋顶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各设备平台VRV空调外机均安装减振垫。

⑷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废一般包装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运;餐饮垃圾主要为剩菜、剩饭等含水分较多的垃圾,隔油池内的废油脂,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擅自排放、倾倒。医疗废物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池污泥、废试剂及试剂瓶、废活性炭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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