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5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615128

传真: 89615129

邮箱: 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镱朗实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萧山区瓜沥镇群益村

杭州镱朗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金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镱朗实业有限公司现有14亩土地被征用,企业搬迁至群益村规划的新土地进行移地新建。

为此,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购置数条喷漆线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采用先进的自动喷涂及木加工工艺进行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浴室柜10000套、浴室镜1万套、五金配件4万套、木门5000扇、线条2000根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杭州金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的镜面清洗废水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废气:木工粉尘+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金属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旋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双层隔声门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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