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5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23616029 

传真:8954207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邮编: 31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安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於潜镇“天目耕织”农村水系整治工程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4717.93万元,工程总用地面积为44.49亩,治理总河长为29.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92千米、加固堤防2.59千米;新建护岸4.58千米、加固护岸0.35千米;新建堰坝1座、改造堰坝6座;疏浚河道1500立方米;建设亲水节点12处;建设堤顶巡查道路11.52千米;并完善绿化、环卫、亮化、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

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面,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工地设置排水明沟,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上清液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混凝土养护等施工用水。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声环境:夜间不施工;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应通过限速、加强道路平整和夜间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交通噪声影响;要求施工车辆途经村庄时,需减速慢行,尽量少鸣喇叭。 大气环境:1、土方挖掘工作要尽量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并在开挖作业时洒水降尘;2、在淤泥堆存过程中加入一些异味抑制剂,同时加快淤泥清运,以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采用商品沥青,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烟气通过大气扩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移动式密闭的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建筑垃圾清淤污泥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理,避免长时间储存, 运营期 陆生生态:加强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绿化植被巡视和管理,及时进行补植 环境风险: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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