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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6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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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之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功能性锦纶新材料技改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群联村畈里汪 | 浙江之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之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总投资20357万元,利用企业现有土地,新建1幢生产厂房,拟购置高速纺丝技术及装备,引进国际先进的高速纺丝卷绕设备121位,配套高速加弹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3万吨功能性锦纶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独立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设的污水站“调节池+混凝沉淀+SBR生化”工艺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1、纺丝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离地 35米 排气筒(DA001)排放。2、加弹废气收集后分别进入2套“水喷淋+干式过滤+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离地 35米 排气筒(DA002和DA003)排放。3、纺丝组件煅烧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离地35米 排气筒(DA004)排放。4、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屋顶离地35米 排气筒(DA005)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双层隔声门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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