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403A021的杭州杭人口腔医院管理集团滨江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3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杭州杭人口腔医院管理集团滨江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共鸣巷299号B楼104-105室、205-210室、301-313室、401-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明星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5561]
有效期至:2029年2月2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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