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 月29 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4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 月 30日-2025年5月9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功能性涤纶丝迁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芝兰村398号

杭州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因租期到期,企业拟整体搬迁至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芝兰村398号,租用杭州永星塑料化纤有限公司所属闲置工业用房,面积6219.82平方米,搬迁现有的8台加弹机,同时新增7台加弹机,实施年产2.3万吨功能性涤纶丝迁建项目。

杭州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功能性涤纶丝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加弹过程产生的加弹废气(非甲烷总烃、油雾、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高压静电净化后高空15m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