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422A001的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中心卫生院(杭州市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昌化分院、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5年4月22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中心卫生院(杭州市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昌化分院、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后营村
法定代表人:吴江
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Ⅲ类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6133]
有效期至:2027年8月8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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