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3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政储出[2018]13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天水单元XC0105-05A地块(百井坊地块,东至杭州粮油商品贸易大厦、天水苑等,南接百井坊巷、XC0105-05B地块,西至规划打枝弄,北至体育场路)

杭州恒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企业于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天水单元XC0105-05A地块(百井坊地块,东至杭州粮油商品贸易大厦、天水苑等,南接百井坊巷、XC0105-05B地块,西至规划打枝弄,北至体育场路)建设杭州恒隆广场项目。该项目为商业综合体项目,由5栋办公楼、1栋酒店和4层商业裙房组成,且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33010300000036。杭州恒隆广场项目目前正在建设。

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项目设计进行了调整,拟在杭州恒隆广场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现拟投资5000万元,为杭州恒隆广场项目配备6台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用于酒店生活热水以及整个商业综合体空调采暖。锅炉总容量为25t/h

(1)积极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根据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设单独的排烟管道,通过竖井引至建筑物室外平台排气筒排放,其中商业与办公锅炉房产生的燃烧废气由61.75m高的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1#锅炉与2#锅炉产生的废气由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另外3#、4#锅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由DA002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酒店锅炉房产生的燃烧废气由64.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锅炉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检修时放空循环系统内水产生,检修前在循环系统内部冷却后排入地漏纳管排放,最终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3、噪声:选用低噪型的锅炉设备,安装吸声、隔振设备、消声器,各类设备的安装要求设置基础减振,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一般包装袋,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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