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3月2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615128 

传真: 89615129

邮箱: 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恒枫包装有限公司15L包装水升级技改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恒盛路3号

杭州恒枫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恒枫包装有限公司拟租用恒盛路1号厂区内恒枫饮料的闲置厂房新增一条大桶装纯净水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900万桶/年,规格为15L。

杭州恒枫包装有限公司15L包装水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环评公司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瓶坯生产线的注塑、吹塑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楼顶一根高度约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成品贴标废气经移动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CIP系统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可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项目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87-2013)中的限值要求。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注塑边角料、废无烟煤、废RO膜和污泥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液、废润滑液桶、废滤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2

长龙·国际航空再制造中心(浙江长龙航空总

部二期)项目

杭州市萧山区,东至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南至机场快速路、西至现状坎红路、北至现状厂房

浙江长龙航空国际再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征用地,主要建设航空发动机再制造维修厂房、试车台、动力中心、公务机维修机库,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承接全球LEAP和CFM56系列废旧航空发动机等高端智能装备再制造、维修检测等;达产后实现年再制造维修发动机300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1)热喷涂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高效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经过滤棉除漆雾+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喷丸、喷砂粉尘经喷砂机或喷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4)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5)试车台的发动机试车废气通过36m废气塔排放。

废水:零部件一般清洗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RO制纯水系统,得到纯水回用于清洗;荧光检测清洗废水处理后和MVR蒸发冷凝水、制纯水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总排放口汇合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置规范的贮存间,做好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厂区平面等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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