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5年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5年3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西子势必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空客系列飞机结构件技改项目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东本级区块前进工业园区新垦路277号

浙江西子势必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杭州杭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势必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450万元,计划对现有1条镀镉生产线改造为镀锌镍合金生产线,实现年处理10万件空客系列飞机结构件项目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电镀工艺废水、综合废水及纯水制备排污水。电镀工艺废水经中和+破络(含锌镍废水)+絮凝沉淀+过滤+二效蒸发+碳滤器+RO膜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综合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排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2)项目营运期酸洗及冲击镀镍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活化及退镀工序产生氮氧化物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等。

(4)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2

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

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设施,通过购置加热炉、退火炉、分切机等设备,并对热轧机、原有加热炉提升技改,以及数字化改造等,建设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场地拟建设8640平方米钢雨棚。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0800万元,工程建设投资1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项目投产后将形成新增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新增销售收入200000万元,利税36540万元。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公司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液浓缩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站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经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加热炉、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铣面机设施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

乳化液挥发废气和轧制油回收废气经油雾回收净化后经排气筒排放/过滤除油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③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4)固废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废料、一般包装物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和废磨削液、废轧制油、废滤油纸、废硅藻土、废磨床灰、废包装桶、废吸收液、污泥、废膜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

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HF)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经六路1889号

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及公共辅助设施,通过购置反应釜、离心机、三合一等设备,形成年产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同时年产副产品涂料用稀释剂105.5吨、工业结晶氯化铝865吨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发布、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并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废气: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HF产品工艺废气经“水喷淋+酸喷淋+三级碱喷淋+5℃水冷”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焚烧处理,最后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高浓高盐废水采用蒸发脱溶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气浮+好氧+兼氧+好氧+气浮”废水处理工艺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杭州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由其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杭州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通过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在厂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存放场地,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工作。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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