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服务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西(蒋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4、项目选址及用地:该项目位于西湖区振华西路(蒋村)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内,总用地面积约98030m2,其中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8270m2。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5万m³/d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按照出水执行AA标准建设(或新增设备)预处理区、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混合反应沉淀池、滤池及反冲洗设备间、紫外线消毒渠、鼓风机房、聚铝及碳源投加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污泥料仓、加氯间、除臭生物滤池等配套附属设施。
二期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AO工艺+混合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经厂区自建污泥处置设施进行处理处置。二期工程部分构筑物及尾水排放口依托现有项目。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9808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西北侧双桥村;西北至东北塘河社区;东南侧西溪里社区、蝶园社区、竞渡社区;西南至南侧文一社区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最高浓度限值标准;敏感点处臭气污染物小时最大贡献浓度占标率小于10%。因此,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本工程恶臭污染物在敏感点处预测值与监测值叠加可达到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最高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
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部分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完成,本报告主要引用其结论,具体如下:
(1)近年余杭塘河水质两头差、中间好,仓前大桥段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NH3-N、DO、TP,勤丰桥段水质为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NH3-N、DO,2个断面水质均不满足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而绕城高速段水质为Ⅱ类,满足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京杭运河德胜桥至义桥段水质变化不大,目前基本维持在Ⅳ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NH3-N和DO。
(2)本工程正常排放各污染物对余杭塘河绕城高速以东以及京杭运河水质的增量影响不明显,非正常和事故排放对余杭塘河绕城高速以东水质略有增量影响;正常排放各污染物对九曲港水质略有增量影响,非正常和事故排放各污染物对九曲港水质的增量影响已十分明显。各断面NH3-N的增量影响最为明显,其次为TP,CODMn的增量影响最小。
(3)本工程正常排污工况时各断面水质均可维持在现状类别(Ⅲ类或Ⅳ类),对评价范围内河网水质的影响不明显;非正常和事故排污工况时除九曲港华联断面水质降低1-2个类别外(Ⅲ类变成Ⅳ类~Ⅴ类),其余各断面水质仍可维持现状类别(Ⅳ类)。
(4)若城西(蒋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满负荷运行,本工程建成后,相应排污工况时各断面各污染指标的增幅NH3-N为0mg/L~0.03mg/L,CODMn为0mg/L~0.16mg/L,TP维持不变,对河网水质的影响程度很小,正常排污工况时各断面水质均可维持在现状类别(Ⅲ类或Ⅳ类)。
(5)若一期和二期工程的出水执行准Ⅳ类排放标准,华联、花蒋桥和勤丰桥的NH3-N浓度略有下降,义桥不变,TP浓度各断面基本不变。总的说来出水执行准Ⅳ类排放标准,河网水质将略有改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可知,通过采取各类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敏感点叠加背景值后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对其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只要采取适当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理与处置措施,并按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加以完善后严格执行,可使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水处理厂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各构筑物排出的废水,均排至厂内提升泵站,和进厂污水一并进入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执行AA标准(即除COD≤30mg/l,NH3-N≤3mg/L以外,其余污染物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余杭塘河。
2、废气:通过采用生物除臭的方式减少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厂区内加强绿化,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
3、噪声:设计采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强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经机械脱水系统处理后的污泥泥饼外运填埋处置;栅渣、沉砂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城西(蒋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按国内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经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因此,项目只要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落实现有工程整改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2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南路168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71-86482039 邮编:310009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邮编:31001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8212397 电子邮箱:175229718@qq.com
当地环保部门:杭州市环保局西湖环保分局
电话:0571-88156310 传真:0571-8815631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西湖区审管办环保窗口
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xihuhb@126.com
环评审批部门: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1- 85085340 传真:0571-85085325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 邮编:310016 电子邮箱:hzhbgs@126.com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