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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沪杭甬高速公路乔司枢纽以南约2.2公里处,终于钱塘江南侧,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形式建设。高架道路桩号范围为K2+226~K11+599.9(K2+226~K2+906为乔司收费站范围),新建高架桥梁长5.972公里(含新建跨钱塘江大桥1座),其中部分高架段利用德胜至彭埠段高架;地面道路范围为K2+906~K11+640,地面道路利用现状钱江二桥过江。全线新建互通1处,利用互通枢纽1处,预留枢纽互通1处。高架道路与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长2.09公里,新建机场轨道快线车站1处,新建乔司主线收费站1处,新建红垦临时收费站1处。
项目高架桥部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高架起点至德胜枢纽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27米(利用段29.5米),彭埠枢纽至钱塘江南侧段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34.5米。地面道路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凤起东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穿德胜枢纽段为双向四车道),标准断面宽度起点至德胜枢纽段为49米,德胜枢纽至彭埠枢纽段为50米,彭埠枢纽至凤起东路段为53米;凤起东路至钱江路利用现状沪杭高速及钱江二桥过江,为双向六车道,标准断面宽度26米(其中跨越钱塘江利用老桥路段宽20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轨道快线技术标准采用钢轮钢轨制式,直流1500V供电的市域A型车辆,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120公里/小时。
本项目总投资60.7亿元,项目资金由杭州市财政筹措解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序号 | 保护目标 | 桩号 | 距离中心线距离 | 路线经过形式 |
环境空气、声环境 | 1 | 宣家埠村(南) | K2+226~K2+980 | 南侧约45m | 地面 |
2 | 宣家埠村(北) | K2+226~K3+740 | 北侧约60m | 地面、地面+高架 | |
3 | 东城幸福幼儿园 | K2+670~K2+730 | 北侧约76m | 地面 | |
4 | 杭州城东实验学校东盛校区 | K3+140~K3+320 | 南侧约186m | 地面+高架 | |
5 | 三村 (南) | K3+780~K4+350 | 南侧约44m | 地面+高架 | |
6 | 三村 (北) | K3+780~K4+510 | 北侧约34m | 地面+高架 | |
7 | 杭州市澎博小学 | K4+600~K4+780 | 南侧约196m | 地面+高架 | |
8 | 中铁建国际花园 | K4+800~K4+970 | 东侧约198m | 地面+高架 | |
9 | 馨家公寓 | K5+040~K5+220 | 东侧约48m | 地面+高架、地面+U型槽 | |
10 | 中大普升 | K5+000~K5+260 | 东侧约232 (U型槽:179m) | 地面+高架、地面+U型槽+匝道 | |
11 | 万科紫台 | K5+330~K5+500 | 东侧约233 m (U型槽:190m) | 地面+匝道+U型槽 | |
12 | 滨河二区 | K5+330~K5+580 | 东侧约63m | 匝道+U型槽+地面 | |
13 | 笕桥第三幼儿园 | K5+580~K5+680 | 西侧约105m | 辅道+U型槽+地面 | |
14 | 原筑壹号 | K5+580~K5+640 | 西侧约211m (辅道:137m) | 辅道+U型槽+地面 | |
15 | 原筑悦庄小区 | K5+580~K6+000 | 西侧约154m | 辅道+U型槽+地面 | |
16 | 杨柳郡 | K5+800~K6+635.48 | 东侧约226m (U型槽:162 m) | 地面+U型槽 | |
17 | 杨柳郡彭致小学 | K6+100~k6+200 | 东侧约193m | 地面+U型槽+匝道 | |
18 | 天聚府 | K6+100~k6+350 | 西侧约86m | 地面+U型槽+匝道 | |
19 | 杨柳郡配套幼儿园 | K6+400~K6+635.48 | 东侧约180m | 地面 | |
20 | 延寿白石寺 | K6+630~K6+635.48 | 西侧约45m | 地面+高架 | |
21 | 东元府 | K7+900~K8+000 | 西侧约195m | 地面+高架 | |
22 | 杭州市夏衍初级中学 | K7+850~K7+900 | 西侧约216m(教学楼) | 地面+高架 | |
23 | 御道家园 | K9+600~K9+750 | 北侧约85m (地面左幅约128m) | 地面+高架+轻轨 | |
24 | 绿城留香园 | K9+450~K9+700 | 南侧约280m (地面右幅约238m) | 地面+高架+轻轨 | |
25 | 御道一号 | K9+750~K10+000 | 南侧约250m (地面右幅203m) | 地面+高架+轻轨 | |
地表水 | 1 | 小河 | K3+575 | 跨越 | |
2 | 六号港 | K4+728 | 跨越 | ||
3 | 备塘河 | K4+899 | 跨越 | ||
4 | 五号港 | K5+640 | 跨越 | ||
5 | 引水河 | K9+580 | 跨越 | ||
6 | 钱塘江 | K10+634 | 跨越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路面拆除、道路施工、建桥打桩以及施工车辆运输等,其中开挖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根据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但在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路面拆除、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堆场扬尘等,对施工场地、堆场等近距离的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本工程桥、路面沥青铺设过程中将产生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
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对各敏感点的CO、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3、水环境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桥梁、地面施工等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过程,多余废水排至市政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通过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本工程实行雨污分流,路面径流经路面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各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项目运营期各类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道路维修维护产生的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进行综合利用。地面道路日常清洁工作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进行。收费站等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路基、桥墩、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噪声、灯光,水体和底泥扰动等均会对陆域、水域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占用农田、及时进行土地复耕复绿、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设围栏等水土保持设施,沿线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总体而言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合理布置工程线位,同时采取隔声屏障、隔声窗、加强绿化等不同措施减轻项目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集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各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作妥善处理。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限速标志,设置防撞栏等设施;编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杭州市区域路网,方便群众出行,工程建成运营对区域声、大气、地表水、生态等环境要素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联系电话:0571-88816024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电话:0571-87960753
3、环保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公开查阅
杭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9年3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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