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干山路提升改造(石祥路—绕城北线104国道收费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莫干山路提升改造(石祥路—绕城北线104国道收费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莫干山路提升改造(石祥路—绕城北线104国道收费站)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

4.建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和余杭区

5.建设概况:工程南起石祥路,北至绕城北线104国道收费站南侧,全长约5.5km(其中位于拱墅区长度约2km,余杭区3.5km)。工程采用“高架快速路+地面主干路”的形式,高架快速路南端接现状石祥路T型互通,北段主线在良仁路以南落地,高架主线长约5.1km,标准段为双向六车道,宽度为26m,主线设计车速为80km/h,匝道设计车速为40km/h;地面道路标准段为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为47m,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设计车速为40km/h;全线设置四对半平行匝道;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5处。

6.项目估算总投资:325627.1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25处,其中7处学校,2处医院,2处行政办公机构,其余14处为居民住宅。具体详见表1。

表1  工程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现状敏感目标

桩号

与地面道路边界线/中心线/高架道路或匝道边界线距离(m)

行政区

名称

1

拱墅区

新华苑

0+120-0+190

西,8.5/31/15.09(匝道)

2

金地繁华里

0+100-0+240

西,104/128/119(匝道)

3

华东幼儿园

0+240-0+280

东,0/25/6(匝道)

4

祥符新村

0+510-0+630

西,24/52/32(匝道)

5

江南康复医院

1+015-1+100

西,21/40/27

6

阳光郡

1+180-1+640

西,53/78/65

7

杭州市应急救援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二中队

1+500-1+650

东,73/94/81

8

新文区块GS0802-R21-14地块安置房项目(在建)

1+170-1+360

东,约101/125/112

9

和宁文华府(在建)

1+360-1+650

东,约101/125/112

10

海贝艺欣幼儿园

1+680-1+730

东,63/87/74

11

浙江省拱辰强制隔离戒毒所

1+820-1+940

西,11/35/22

12

余杭区

浙江交通技术职业学院

2+800-3+160

西,8/27.5/15(距报告厅)

13

西塘花苑

3+400-3+680

西,27/57.5/35(匝道)

14

西塘雅苑幼儿园(南园)

3+400-3+480

西,183/213.5/191(匝道)

15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医院

3+960-4+020

西,2.5/23.5/7

16

良山学校勾庄校区

3+970-4+030

西,63/84/67.5

17

蒋家塘(万年桥社区)

3+860-4+080

西,108/129.5/113

18

万年桥社区

3+850-4+360

东,2/23/6.5

19

良和雅苑

4+180-4+580

西,27/54/31.5(匝道)

20

西塘雅苑幼儿园(北园)

4+460-4+580

西,151/178/155.5(匝道)

21

沈家村(勾庄村)

4+190-4+570

东,181/208/185.5

22

良渚实验学校

4+580-4+770

西,31/59.5/46(学校食堂)

23

棕榈湾

4+700-4+860

东,157/187/174

24

棕榈湾.金水岸

4+860-5+160

东,120/150/137

25

西塘河村

5+160-5+240

东,47/78/65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规划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12处,具体详见表2。

表2  工程沿线规划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规划敏感目标

坐标位置

相对位置

与规划区红线距离(m)

所属区域

名称

道路

中心线

地面道路

边界线

高架道路

边界线

1

拱墅区

A33中小学

0+340-0+460

西

77

45

68

2

A6养老院

0+340-0+420

西

85

54

66(匝道)

3

余杭区

R21/B商住用地

2+740-3+040

107

82

94

4

R21住宅

3+200-3+580

西

126

97

104(匝道)

5

R22幼儿园

3+540-3+580

西

121

95

98(匝道)

6

R22服务设施用地

3+770-3+840

西

53

30

36

7

R21住宅用地

3+770-3+840

西

173

150

156

8

R22服务设施用地

4+040-4+150

西

117

95

100

9

R22学校用地

4+040-4+100

西

53

30

36

10

R21住宅

4+260-4+420

西

91

58

68(匝道)

11

R21住宅

4+820-5+440

西

55

23

43

12

R21住宅

5+440-5+600

西

48

20

/

3.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

工程沿线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有西塘河、五里塘河、祥符河、白塘港、贝家桥港等,具体详见表3。

表3  工程沿线主要水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中心桩号

河流名称

河道宽度(m)

水环境功能

目标水质

通航要求

与项目关系

1

K0+490

五里塘河

约30

——

七级

跨越

2

K1+124

祥符河

约15

——

跨越

3

K4+044

白塘港

约8

——

跨越

4

K4+877

贝家桥港

约25

——

跨越

5

——

西塘河

25~50

景观娱乐用水区和农业用水区

/

相邻

4.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物种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地区,不涉及古树名木、国家及地方保护动植物。

5.工程沿线文保单位

工程沿线文物保护单位详见表4。

表4  沿线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敏感目标

桩号

类型

位置关系和距离

1

祥符桥

K0+470~K0+510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西侧,与本工程平行,约160m

2

古星桥

K0+868(中心桩号)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东侧,与工程垂直,约8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前拆迁、土建施工过程的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必须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建成后,沿线声环境质量较现状有所下降,部分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超过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在采取低噪声路面、隔声屏障及隔声窗改造等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室内声环境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要求的室内允许噪声级。

2.环境空气: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既有路面拆除、桥梁、道路施工扬尘、管线开挖施工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扬尘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由于项目采用商品沥青和混凝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扬尘及沥青熔融烟气,在路面摊铺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产生,应根据施工期风向等因素合理安排路面沥青摊铺作业时间,减小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汽车尾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工程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可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3.水环境: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的钻渣和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物料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如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及桥面径流水,通过海绵城市、雨污管网的改造,以及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径流雨水对工程沿线的水体水质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拆除建筑物、老路路面改造等产生的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渣按照杭州市相关管理办法运至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路面修补过程中产生的沥青路面层,由道路养护单位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本工程在现状莫干山路上进行提升改造,用地范围现状为大多为交通设施用地,植被主要为现状道路中分带及两侧的绿化植被,施工前对工程占地范围内现有绿化进行移植,施工结束后恢复绿化,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临近敏感点路段采取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工期噪声影响;采用商品混凝土,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渣土等及时清运,采用封闭式车辆以及合理安排路面沥青摊铺时间等措施减小施工废气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沿线现有房屋,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外运合理处置。

营运期:通过优化设计、声环境敏感敏感目标分布路段设置隔声屏障、对预测超标敏感建筑进行通风隔声窗改造、加强道路路面维护和绿化、禁鸣、规划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此外,应加强运营期的噪声跟踪监测;加强路面清扫和洒水工作,减小扬尘、路桥面径流水的影响;此外,应通过海绵城市、雨污管网的改造,减小路、桥面径流水的影响;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加强道路沿线的绿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莫干山路提升改造(石祥路—绕城北线104国道收费站)工程是杭州市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综合交通发展专项规划,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实施可以完善杭州市快速路网的建设,有效缓解交通压力,社会效益显著。工程的实施对道路沿线的声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会带来一定的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2020年 4 月 10 日   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进行统计和反馈。公众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1号      联系电话:0571-87152683      传真:0571- 87152777    邮箱:391966491@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14幢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李工)  传真:0571-89775558      邮箱:gyhbylq@163.com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将在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发布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盖章)

发布时间:2020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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