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杭州老余杭至五常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起于现状科技大道与235国道交叉口,路线由西向东经过320国道(中环)、良睦路(规划)、良祥路(规划),终于235国道(荆长大道)与余杭塘路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1.26km。其中,余杭区约10.14 km,西湖区约1.12 km。全线共设置科技大道互通(Y型)、永乐互通(半菱形互通、远期预留)、320国道互通(涡轮式)、良睦路互通(半菱形互通+定向匝道)、良祥路互通(半菱形)等五处互通。

起点至永乐互通段(K0+000~K3+340)为高架桥,永乐互通至320国道段(K3+340~K3+800)为地面道路+高架桥形式,320 国道至良睦路(规划)段(K3+800~K7+455)为地面道路+地下隧道形式,良睦路(规划)至良祥路(规划)段(K7+455~K9+902)为地面道路+高架桥形式,高架桥终点与杭州绕城高速三墩互通改建工程连接线高架桥相接,良祥路(规划)至终点段(K9+750~K11+257)为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长度共4578m/2座,隧道长度为2976m/1座,地面道路长度7.947km。

标准断面形式为高架(隧道)+地面道路,高架桥断面宽度为26.5m,地下隧道断面宽度为31.7m,地面道路宽度为37m。同步建设良睦路连接线约1.7km。

总投资:1050327.64 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共涉及杭州市余杭区和西湖区共计约62处现状噪声敏感点、约23处规划噪声敏感点;工程涉及东苕溪余杭瓶窑镇饮用水源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工程主要跨越东苕溪(苕溪60、Ⅲ类水体)、九曲港(杭嘉湖34、Ⅲ类水体)、余杭塘河(杭嘉湖28、Ⅲ类水体)以及各条支流等。工程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公路施工、建桥打桩、隧道开挖以及施工车辆运输等。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根据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但在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根据预测结果,公路沿线各敏感点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公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堆场扬尘等,对施工场地、堆场等近距离的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本工程桥、路面沥青铺设过程中将产生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沿线无服务区、车站等集中式大气排放源,管理中心也未设置食堂、加油站等。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逐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桥梁、地面施工等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利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经预处理后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项目沿线不涉及收费站或服务站,但设有管理中心。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管理中心生活污水和路面径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至余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路面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土石方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公路维修维护产生的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进行综合利用。地面道路日常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路基、桥墩、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噪声、灯光,水体和底泥扰动等均会对陆域、水域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占用农田、及时进行土地复耕复绿、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设围栏等水土保持设施,沿线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总体而言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沿线两侧分布农村住宅和居住小区等,工程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但是工程穿越了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工程施工期泥浆泄露或溢油事故等可能会产生风险,运营期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可能会产生风险,可能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合理布置工程线位,同时采取隔声屏障、加强绿化等不同措施减轻项目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集水沟,生活污水利用已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

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至余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余杭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严格执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土石方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作妥善处理。

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路面维修产生的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进行综合利用。

5、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设置警示标志,设置防撞栏等设施;编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的交通及东西协调发展,工程建成运营对区域声、大气、地表水、生态等环境要素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开。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园路88号3号楼B1501号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71-85870889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793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建设单位网站进行公开查阅。

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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