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2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23616029  

传真:8954207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邮编: 31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医学院临安二期建设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

杭州医学院

浙江大学

本项目为杭州医学院临安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121966万元,在一期建设项目的北侧,新征用建设用地700亩,总建筑面积约22.15万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宿舍楼、食堂餐厅、科研楼、体育场馆等建筑,以满足师生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

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配套通风柜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实验室废水中和+消毒处理后纳管,其他废水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应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 雨淋,严禁乱堆乱放,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固废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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