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2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

传真:85085325   

电子邮箱(可选):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技改项目

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马目区块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从国外引进良好附加值的香料产品,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依托现有M、G、H、Z、P生产车间,新增27个产品,总产能870t/a;同时淘汰现有11个产品、削减现有6个产品产能,总削减产能1780t/a,即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产能削减910t/a。本项目新增一座面积为2672.3平方的丙类仓库,淘汰备用燃气导热油锅炉,改为导热油电加热器,其余公辅工程依托现有。

建设单位已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企业承诺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气:1)含氢气工艺废气的处理:采用冷凝+两级洗涤(一级白油+一级水洗)处理后经阻火器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2)不含氢气的工艺废气:各车间高浓尾气(零区废气)及M\G车间低浓度废气经水洗后进入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车间低浓废气(二区废气)经水洗后进入RTO焚烧炉+碱洗后于30米高排气筒排放。3)其余废气:一期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废气(包括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成品包装区废气等)分区收集后排至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其余公用工程废气分区收集后排至RTO焚烧系统(焚烧+碱洗)处理。4)危废库废气、污水站生产用房等房间换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分析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经各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收集设施、管网及现有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同时新增1个丙类仓库,无新增噪声源强。根据本次环评委托监测数据,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类比可见,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对厂界声环境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周边敏感点距离厂界较远,经距离衰减后基本无影响,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液(精馏釜液和轻馏分、废溶剂等)、废酸(废硫酸、废磷酸等)、污水站污油/污泥、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材、新增有机分液焚烧产生的灰渣,以及一般物料废包材等。有机废液可经厂内废气废液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等。固体废物在厂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规范贮存。综上所述,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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