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电动自行车2万辆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年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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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电动自行车2万辆生产线项目

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光明村坑牛坞2号

杭州富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杭州富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电动自行车2万辆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管道至1号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海绵、废座椅面料、废轮胎、废玻璃、废锂电池、废电线、收集的粉尘、污泥外售给废物回收部门;废电路板、废电子元器件、废铅酸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以及含油手套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63155731 传真:63155729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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