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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萌绮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上林南路129号1-2楼 | 杭州萌绮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杭州萌绮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环境:废水消毒装置密闭,安装在室内。病房内设置专用排便盒、排尿盒,定期清理清洗,用医用酒精消毒。动物排泄物经消毒处理后和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密封收存,动物排泄物做到日产日清。加强院区通风。 地表水环境:医疗废水和清洗废水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杭州富阳水务有限公司(富阳排水分公司)处理。 声环境:隔声、减振等,运营期间加强管理,控制动物诊疗过程中叫声、避免人员大声喧哗;严格控制营业时间。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和毛发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医废间,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动物尸体委托资质单位当天拉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63155731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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