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1月1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71-23616029 

传真:8954207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邮编: 3113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安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00吨装饰

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临环评审〔2025〕1号

2025.1.14

2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政工出[2023]28号现有输液配套药包材生产线及年产6亿支新型预灌封(充)注射器组合件量产生产线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临环评审〔2025〕2号

2025.1.14

3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配套试验室扩建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临环评审〔2025〕3号

2025.1.14

杭临环评审〔2025〕1临安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pdf

杭临环评审〔2025〕2杭州临安达远工贸有限公司.pdf

杭临环评审〔2025〕3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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