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0日拟对桐庐县横村镇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5年1月1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建设规模及内容:杭州和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桐庐县横村镇龙富路259号设立,年拆解2万辆废旧汽车。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油液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切割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二)废水: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油水分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三)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废机油滤清器、含汞废物、废铅蓄电池、石棉废物、废电路板、废尾气催化剂、废油泥、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含油锯末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217158

联系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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