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会议

8月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利阳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局领导和处室、分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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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近年来,局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制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任务,打出了污染防治、监测执法、环境准入、减污降碳等领域改革的一系列“组合拳”,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坚实支撑。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系统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指明了未来几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以改革强动力、以创新增活力,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机制改革的战略考量、战略谋划、战略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全力补足短板,进一步推动理念更新、机制创新、打法革新。要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既要与上级改革方向、改革部署、改革举措有机做好承接落实,也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有益做法、特色举措,争取固化上升为改革举措。要聚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智慧治理等重点内容,分领域、分层级、分类别谋划一批有辨识度、有前瞻性、有引领性的改革项目,构建起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系统深化全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局党组统筹抓总、分管局领导领衔推进、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协同配合的改革责任体系,建立调查研究、调度晾晒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浓厚改革氛围、深化改革举措、提升改革成效。

来源: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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