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4年7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孟氏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增产38万水龙头及其配件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17号大街300号

杭州孟氏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新增超声波清洗线、MIX60水性能测试机、移动水测试站、高频焊接机、陶瓷输送线、制氮机(即用即制,不设氮气储罐及充装设施)、热熔机等相关设备,新增年产6万件小便器、25万件洗手盆、38万件冲洗阀感应套件及其组件、20万件水龙头及其配件的产能。技改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具备年产20万件小便器、35万件洗手盆、61.2万件冲洗阀感应套件及其组件、43.67万件水龙头及其配件、26万件坐便器、5.544万件用于卫浴设施及管道装置的建筑装饰材料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一、大气环境:焊接烟气(排放口1)由集气罩收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焊接烟气收集率不低于90%;无组织厂界、厂区内手工焊接产生的焊接烟气仍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其余废气产生量很小,经车间通风设施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综合污水排放口(DW001)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测试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 三、声环境:生产车间减振和隔振,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与减振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减振,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减少转动部位的摩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包装材料、废研磨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废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锡渣、报废产品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最终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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