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限制国四柴油汽车通行。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内容,并就大家关心话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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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对优化交通结构,推动清洁运输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国四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先后推动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5万余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我市保有约3万辆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在货车总量中占比10%以内,数量不算太多,但这些老旧柴油货车车龄普遍超过10年,部分车龄甚至接近强制报废期,它们的尾气排放无论是浓度还是总量都比较高的。

据统计,1辆国四柴油货车的污染排放相当于8辆国六柴油货车,因此,需要通过加强通行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推动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更新,持续削减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推动城市区域空气质量的改善。

为此,《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于12月1日正式发布。

此次《通告》的管控对象,主要为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也就是国四以及达不到国四标准的柴油货车。其中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此次《通告》的管控措施分阶段实行。

其中,针对国四柴油货车,分两个阶段实施限行措施,第一阶段,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禁止国四柴油货车在早晚高峰限行区域通行。第二阶段是从2026年1月1日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为了减少对过境车辆影响,限行范围不包括绕城高速公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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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针对国四以下,也就是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杭州早在2019年就发布了中心城区国三限行政策,绕城高速合围区域禁止通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此次《通告》政策将限行区域扩展到了上城、拱墅、西湖和滨江区的全部区域。其他区(县市),通行政策制定权限在属地,所以执行当地政策,目前,除了淳安县,其他区(县市)都已出台全域限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淳安县也将于近期出台,届时我市全域范围均限行国三货车。

《通告》提醒受限车辆要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禁行区域,以免产生违法行为。若出现违反限行政策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予以查处。

另外,限行政策从明年,即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提高限行政策知晓率,尤其是让受限行政策影响的车主,我局会对杭州市约3万辆国四车主进行点对点短信提醒,同时制作了相关公众号文章、政策宣传小视频、电子海报等,增加社会面的知晓率。

答记者问

Q:

为什么要限制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在城区通行?

A: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骆荣强: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结果,对PM2.5指标贡献最高的是机动车、非道机械等移动源,占比35.6%,是第一大污染源,而柴油货车排放污染又是移动源中占比最大的,排放NOx和PM2.5分别占比87.5%和60.4%,所以加强对柴油货车的监管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随着国三柴油货车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限行,数年下来,国三货车已基本淘汰更新了,目前,国四柴油货车现已成为本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这些货车车龄普遍较老,超过10年的占到总数的六成,已逐步进入自然淘汰阶段,车况相对较差,尾气排放浓度较高,据统计,1辆国四柴油货车的污染排放相当于8辆国六柴油货车。因此,亟需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以减少其对城市环境和公众健康的负面影响。

据我们了解,上海、宁波北仑等地都已发布国四限行政策,其他兄弟城市也在积极推进中,国四柴油货车限行范围将会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区域推行。

《通告》的发布,不仅在短期内有助于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从长远来看,也符合国家“两新”政策,低排放、零排放的新能源车辆将替代高污染的老旧车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清洁运输,为实现交通、经济、环境的协调统一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美丽杭州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Q:

《通告》的发布施行是否会对我市道路货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A: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杜岳芳:道路货物运输在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出台国四柴油货车淘汰补助等政策,加速道路货运车辆绿色转型。

目前,我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4.5吨以上营运货车约为3500辆,占比3.55%,国五、国六及其他清洁能源车型占比超96.4%。初步预计,这次分阶段、分步实施的通行管理措施,不会对整体货运行业带来重大影响。对于涉及的企业,需要合理调整优化运输组织安排,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加大对这项政策的宣贯,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

同时,我们还将持续推进货运车辆绿色转型,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Q:

为什么《通告》单独提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

A: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骆荣强:根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要求“2025年11月1日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辖区内实现国三柴油货车全面限行”。

我们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我市尚有两个区域未达到要求,一是淳安县,由县本级制定发布限行政策,目前正在制定中,预计将于近期发文;二是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中心城区2019年限行政策的范围为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并非全部行政区范围,比如上城、拱墅和西湖区都有部分区域在绕城高速之外,不符合全域限行的要求。

所以此次《通告》中将中心城区国三限行范围扩展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全域范围,算是打了一个“补丁”。待淳安县正式发布国三限行政策后,我们杭州市就实现了全市域国三货车限行了。借此机会,我要重复提醒一下,此次《通告》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的限行范围,是针对国四柴油货车的,而国三柴油货车是全域禁行的。

资料/杭州发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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