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文件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市级纸质和新媒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浙江”专栏项目、市级电视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浙江”专栏项目、交通广播APP“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浙江”专栏项目3个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通过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715室(邮编:310020) ;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1097734793@qq.com。
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582065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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