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阳局长赴湖州市调研生态文明立法和水环境治理工作

1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利阳带队赴湖州调研生态文明立法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潘鸣,总工程师周李,副局长徐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曹建松、副局长卢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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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午召开的立法座谈会上,湖州市详细介绍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立法的基本情况、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特点、框架内容和下步安排等,与会双方还就立法框架、定义内涵、实施方案等方面开展讨论交流。马利阳表示,湖州在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一直走在前、干得实,为杭州生态文明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财富,下步将深入学习借鉴湖州经验,加快推动《杭州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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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马利阳一行先后实地调研太湖蓝藻防控工程、湖滨大道太湖沿岸芦苇种植以及吴兴区西山漾水生态修复工程,认真听取蓝藻防控、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经验做法介绍。马利阳要求,杭州生态环境系统要学习借鉴湖州蓝藻防控经验,加强蓝藻演变预警研究,丰富应急控藻手段,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构建完善的生态系统,积极做好蓝藻水华防控。同时,学习借鉴湖州水生态修复经验,结合杭州实际推广实践,推动杭州水生态环境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来源: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处、水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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