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3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先行段

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先行段位于杭绍甬高速南阳互通已征地范围内,起点GK8+466,终点GK9+600,全长1.13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GK8+466~GK9+600主线高架桥、一座25米跨径(桥长29.5米)地面桥及南阳停车区管理用房。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的形式,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宽28米;赭山横湾地面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横断面宽度44.95米。施工工期约为48个月。工程总投资约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32.6万元。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会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维护等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渣土等及时清运,采用封闭式车辆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产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尽量减少占地、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

营运期:采用降噪路面、设置桥梁环保伸缩缝;对于敏感区距离较近、比较集中的路段设置声屏障;采取声屏障措施后室外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提出隔声窗改造措施;加强跟踪监测,确保各敏感点室内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加强路面维护和绿化、规划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加强路面清扫维护,减小扬尘、路桥面径流水的影响;南阳停车区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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