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3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杭嘉扩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主体工程)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区

杭州市南排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进水口工程,由九曲洋港(竖井直径 23.00米)、顾家桥港(竖井直径 22.00 米)、留下河(竖井直径 12.00米)进水口组成,配套整治河道 3.43 公里;(2)留下河进水口支线连接隧洞控制闸门井,衬后尺寸 7.70×2.60 米;(3)输水隧洞工程,总长 17.94 公里(含北段隧洞 5.08 公里、南段隧洞 12.28 公里、留下河进水口支线连接隧洞 0.58 公里);(4)出水口竖井,衬后直径 22.00 米;(5)九溪泵站,设计排涝流量 250 立方米每秒,配备 300 立方米每秒排涝能力;(6)上泗沿山河排水挡潮闸,5 孔×8.00 米;(7)九溪排水挡潮闸,2 孔×10.50 米;(8)上泗沿山河节制闸,1 孔×24.00 米;(9)九溪节制闸,1 孔×5.00 米;(10)钱塘江九溪段堤防,长 0.50 公里;(11)钱塘江反向引水箱涵及净水设施,设计引水流量 25 立方米每秒,反向配水至各进水口;(12)建设涌潮文化展厅面积 300 平方米;(13)新建管理房3111平方米,新建功能用房 23128 平方米(包括闸站泵房、启闭机房、配电房等)。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表反馈。

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主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已承诺,本次提交的《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主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杭州市南排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水文情势影响、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有:(1)施工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2)工程弃渣外运处置,不设置弃渣场。(3) 工程完工后,施工临时占地恢复原状地形。(4)运行期对反向引水引水净水设施处理后的出水口和工程引水各出水口水质进行在线监测;净水设施污泥脱水产生的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区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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