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关于2023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3月2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小和山单元 XH1407-01(c)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单元内

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体育活动场地、绿化及地块截洪沟工程、桥涵工程等,为小和山区域范围内的社区及新住进来的高教专用住户提供初级教育配套服务。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钱塘江。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尾气,收集后借用消防排烟排风系统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外墙设置了2个壁式排风机进行机械排风。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在地下室设备用房内及地上室内,地下室及室内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安装,风机采用低噪声风机,通风管路中设置消声器,水泵等设备采取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等;空调室外机使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并在底部采用减振垫。地下车库采用低噪声坡道,设置吸声板等,出入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设置绿化隔离带等。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浮油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8156310      传真: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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