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变更情况(第二批)(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827室,邮政编码:310020,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178108142@qq.com。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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